中国印制电路行业第二届“民族品牌企业”评选活动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配合国家推进和实施名牌战略,弘扬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内的优秀民族品牌企业,提高国内民族品牌企业形象,让国内外更好地了解中国印制电路行业的民族品牌产品,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CPCA在成立二十周年之际,举办第二届“民族品牌企业”评选活动,本次活动有印制电路行业的各地方协会协助,并有CPCA信息网、《印制电路信息》杂志及报纸、中国电子报、PCB中国网、PCB007、百能网及美国、欧洲等近30家媒体的参与和支持。
一、评选条件:
1、民族品牌企业,是指在中国大陆注册的内资、港、澳、台资的印制电路及相关联企业。企业必须具有自有品牌,类型包括PCB生产企业、覆铜板等原辅材料企业、专用设备、工具、仪器企业、以及服务型企业等。
2、优秀民族品牌企业,是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与创新能力;产品或经营具有特色;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市场上占有一定份额;遵纪守法、环保达标,承担社会责任,维护市场秩序;企业管理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等。
二、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活动宣传及企业申报(2010年4月—2010年7月)
第二阶段:“民族品牌企业”公示(2010年8月)
第三阶段:“优秀民族品牌企业”提名(2010年9月—2010年10月)
第四阶段:对提名的中国印制电路行业第二届“优秀民族品牌”企业的资料公示和在合作媒体上广泛听取意见阶段(2010年11月—2011年2月)
第五阶段: 审定中国印制电路行业第二届“优秀民族品牌企业”名单,对中国印制电路行业第二届“优秀民族品牌企业”授牌、总结(2011年2月-2011年3月)
三、费用:
此次评审活动不收费用,被提名为优秀的企业在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支付宣传广告有关费用。
四、参加办法:
1、填写中国印制电路行业第二届“民族品牌企业”评选登记表,并加盖公章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并快递至CPCA总部:上海市闵行区水清路588弄28号101室,收件人:洪 芳
2、将申报产品的商标用电子档(矢量图)的形式Email至office@cpca.org.cn,并注明中文标示。
3、截止时间:2010年7月30日前。
联系人:洪 芳、李晓俊、高 辉
电 话:021-54179011、54179012、54178385
传 真:021-54179002
下载评选登记表:民族品牌企业登记表5-7.doc
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
二○一○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