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等通知称科技重大专项进口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中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将从今年7月15日起对部分科技重大专项进口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推动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传统产业升级。
周二刊登在财政部网站的通知称,对承担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企业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使用中央财政拨款、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以及其它渠道获得的资金进口项目所需国内不能生产的关键设备(含软件工具及技术)、零部件、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科技重大专项进口税收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发挥企业在研究开发和投入中的主体作用,更有效地利用市场机制配置科技资源,推动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提高国家竞争力",通知指出。
通知并指出,项目承担单位是享受该政策和履行相应义务的责任主体,在进口物资前可按照该政策要求,持有关材料向其所在地海关申请办理免税审批手续。
另外,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各科技重大专项承担单位进口物资的需求,结合国内外生产情况和供需状况,研究制定科技重大专项免税进口物资清单,组织落实政策年度执行方案,定期评估政策的执行效果,并适时调整和完善政策。
民口科技重大专项包括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