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或扩建LED项目,如果设备投资达到5000万元,就会获得投资设备总额6%的资金补贴,同时在项目用地、科技创新等方面都可享受优先权利。

  前日,江门市公布《关于加快建设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江门绿色光源)基地暂行优惠办法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专项资金、项目投资优惠、科技创新奖励、品牌标准和专利奖励等方面提供巨大的资金奖励和补贴做出详细说明,指出从2011年起,连续两年每年安排1.5亿元专项资金,支持该市 LED产业发展。

  《规定》还特别注重对科技创新方面的奖励,指出对重大产业化项目、关键技术研发、重大新产品研发等项目由LED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用招标方式给予支持,一次性给予30~100万元的补贴。而企业如果被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国家级10万元、市级1万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奖励。

  用地指标优先安排

  据介绍,如果涉及LED项目用地,各市区可按照本年度已下达的土地利用计划10%以上的比例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如项目用地增加容积率,不增收土地出让金。

  《规定》还鼓励企业主导或参与LED标准制定,其中主导制定地方标准奖励5万元、行业标准10万元,另外,主导制定国家标准奖励15万元、参与制定奖5万元;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奖励25万元、参与制定奖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