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经济特区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与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环境监督管理相配套的排污许可证制度,深圳市人居委组织开展《深圳经济特区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人居委为深入了解相关行业、企业的实际需要和意见,特别组织召开了《深圳经济特区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座谈会,SPCA应邀参加了会议,现将《深圳经济特区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于附件,各企业在详细了解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之后,有相关建议和意见的,可回传协会秘书处,协会将整合现有资源对相关《办法》中的问题和建议向人居委反应,以求得企业与环保协同发展,共促进步。
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755-26054733
传真:0755-26054933
网站://nmudff.cn
邮箱:serv@nmudff.cn